“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带头履行好领导、推动、监管、自律4种主体责任……”近日,绍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五单法”的工作方案,由每一位领导干部白纸黑字签名认领任务,根据签署的责任制清单,出现问题将承担责任追究的后果。
“五单法”是绍兴市检察院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探索创新的一项工作机制,其通过明确责任“清单”,由各责任主体“签单”认领任务后,定期把落实情况以“反馈单”形式报告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清单任务完成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以“提示单”的形式督促推进,并在年底牵头组织“核单”,对清单任务逐项核销验收并进行通报。
据悉,“五单法”立足绍兴检察工作实际,细致梳理了从院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内设部门负责人四个不同层面责任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44项任务清单,内容涵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加强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纪问责等八个方面。如党组责任清单中,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做到年初有部署、季度有例会、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配套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13项责任清单。
“这名字签下去有压力,白纸黑字,责任在肩,牢记在心。”绍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梁逐条逐句地看完自己的责任清单后,在任务认领书上慎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除了他外,该院所有的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全都签字认领了任务清单。记者了解到,根据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该院设置了“两个责任主体”和不同层级类别的9种任务认领单,并由相应责任人签字认领,留档备存,责任主体认领的任务“签单”也将作为日后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的依据,以此来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据了解,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绍兴市检察院通过制定认领清单任务进度表,明确清单任务的完成时间,要求各责任主体每季度把“清单”落实情况以“反馈单”的形式报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25日前对年度履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对分管部门(所在部门)存在党风廉洁方面问题或未完成任务的,“一票否决”责任主体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年度计划和“清单”任务,进行不定期抽查,结合党委和上级检察院新部署新要求,用“提示单”的形式督促推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并在年底牵头对完成清单情况以“核单”的形式进行逐项核销,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按规定需要问责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
“‘五单法’是我们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出的一套组合拳。”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东林告诉记者,这是为了在全市检察机关更好地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规范有序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螺栓”越拧越紧,从而推动绍兴检察工作整体提升、争创一流。
|